| 签证信息(荷兰王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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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省外事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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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王国
(THE NETHERLANDS)
(2005、05、31更新)
首都:阿姆斯特丹 一、所需时间:需至少提前10天申请签证。 二、要求项目: 1、照会上应注明访问目的和停留时间; 2、申请人需填写签证申请表1张,交照片1张; 3、提供本土邀请信原件、复印件或传真件,邀请信要写明出访具体日起; 4、申请签证前,持照人需在护照上签名,并提供护照复印件。另外,如护照上有其他国家的签证,也需复印所有签证页提供给荷兰总领馆(必须用A4纸复印)。
5、英文单位派出证明,强调费用及医疗保险由哪方负责;
6、签证表第26项要填写本护照上所有曾出访国家名称。
7、境外旅游医疗保险单,保险期应覆盖申请停留的时间,医疗保险额应达到人民币30万以上。
8、往返机票订单 三、签证情况:
1、荷方一般按照拟停留时间发给1次入境签证。 2、凡经荷前往第三国者,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签证。否则,应申办过境签证,申办过境签证须持前往国签证及联程机票,荷方一般发给允停留2天的过境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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