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 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 长
今天是: 首页 | 机构中心 | 新闻中心 | 业务中心 | 文化中心 | 投资中心 | 在线留言 | 侨务论坛 | 
您现在的位置: 潮州侨网 >> 业务中心 >> 签证信息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签证信息(波兰共和国)           ★★★
签证信息(波兰共和国)
副标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省外事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6-23

波兰共和国

 POLAND

20050531更新)

首都:华沙
   
一、所需时间:需提前14天申办签证。
   
二、要求项目:
   1
、根据协议,持外交、公务护照者免办签证,持因公普通护照者需申办签证;
   2
、照会上应注明访问目的和停留时间;
   3
、提供邀请信原件,每人一份原件(用邀请单位信纸打印并签名盖章,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去波兰活动的具体内容、到达时间、停留天数、注明每天的行程、费用由谁负责等)
   4
、申请人需用大写英文打印签证申请表(200311月换新表),交照片1张;
   5
、保额为30万元人民币的医疗、意外保险;

   6、复印护照,以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和签证页;
   7
、赴波长期工作者,须提供波方的工作许可及相关等级证书;

   8、单位派遣函(注明费用由谁支付);如果费用由个人支付,须提供旅行支票和国际信用卡;

   9、波兰邀请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是参加展览还需提供展览费的汇款单据及波方的收款确认书
   
三、签证情况:
   1
、波方一般根据申请时间发给相应天数的入境签证。
   2
、申办波过境签证需持有前往国签证。波方一般根据申请时间发给相应天数的过境签证。
   3
、对赴波长期工作者,波方一般发给12年有效的多次入境签证(居留工作签证)。

 

资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资讯: 签证信息(法国)

  • 下一篇资讯: 签证信息(美利坚合众国)
  • 【字体: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 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