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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海外潮人博物馆文物征集办法           ★★★
海外潮人博物馆文物征集办法
副标题:
作者:海外潮人博物馆 文章来源:海外潮人博物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1

 

为充分发挥海外潮人博物馆收藏研究、文化交流、荣誉纪念等功能,展示广大海外潮籍乡亲奋斗与奉献的历史,鼓励海外潮籍乡亲及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海外潮人博物馆史料、实物的征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海外潮人博物馆特质和实际情况,遵循专题性、系统性、抢救性的征集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征集范围

1、海外潮籍著名侨领、杰出人士和侨团、华文学校、华文媒体珍贵的照片、题字、遗迹、遗物、具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文献史料;

2、国际、国内重要历史时期涉潮涉侨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

3、有影响的潮籍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在各历史时期珍贵的字画、艺术品及反映姓氏文化、家谱、族谱内容的资料;

4、各历史时期,潮籍华侨华人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反映时代特征的代表性实物;

5、潮籍华侨华人出国创业期间,有关批件、证明及曾使用的典型劳动生产工具、生活用具等有价值、有纪念意义的物品;

6、反映潮籍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支援祖(籍)国革命与建设的史料、实物;

7、反映潮籍华侨华人对居住国的经济繁荣、社会进步作出贡献的史料、实物;为促进祖(籍)国与居住国友好往来、交流与合作所做贡献的史料、实物;

8、有关涉潮涉侨的其它史料、实物。

  二、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接受个人、团体捐赠。

  2、交换。在双方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交换史料、实物。

  3、复制。在双方友好协作基础上,进行史料、实物复制。

  4、调借。经过友好协商,在征得对方同意后,长期调用或借展。

  5、收购。对珍贵历史文物按文物收购原则,进行收购。坚持持有者自愿出售的原则,经鉴定,以双方认可的合理价值进行收购或以同等价格购物对换。

  三、捐赠文物褒扬办法

对自愿捐赠给海外潮人博物馆实物及有关史料的个人、组织及社团,除办理相应的征收手续及交付史料、实物登记清单外,视不同情况,分别采用展出时署名、颁发荣誉证书、赠送复制件等不同方式以致谢。对捐赠价值较高的实物,可举办一定形式的捐赠仪式。

四、捐赠文物管理监督

史料、实物的接收、登帐、编目和建档将依据文化部颁布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进行。

1、入馆史料、实物的接收手续。

史料、实物入馆由博物馆实物征集保管部门验收并履行接收手续,核收有关原始材料、各种单据和凭据,即:史料、实物照片,收购单,征调、捐赠、移交单,个人捐赠单等。

2、建立史料、实物登记帐。

根据国家文物局的要求,结合海外潮人博物馆的特点,建立史料、实物入库登记、报表统计、查询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等。

3、编目建档。

建立编目卡片,同时建立史料、实物档案。

4、库房管理。

史料、实物的保管工作做到:制度健全、账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细、安全可靠、保管妥善、检查取用方便。

五、征集联系方式

1、潮州海外潮人博物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6 768 2228224

 

 

传真:+86 768 2250239

电子邮箱:CZBWHWZ@163.COM

2、潮州市外事侨务局

联系电话:+86 768 2209255

传真:+86 768 2209755

电子邮箱:CZXZR@163.COM

3、潮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联系电话:+86 768 2268275

传真:+86 768 2267293

电子邮箱:YANGXIMING56@126.COM

 

资讯录入:静致    责任编辑:静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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