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潮州文化与闽南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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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潮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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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9日,国家正式批准建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论证会 1:,保护“活文化”是与会领导和专家使用最多的一句话,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就是要保护好生态的文化遗产。按照初步构想,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保护范围为泉州、漳州、厦门二个设区市的文化遗产。 然而,笔者以为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应该不以行政区域为界限,应考虑整体的自然区域、历史文化区域。闽南文化生态区除了厦、漳、泉三市之外,至少应该包括粤东的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市,尽管它们在政区上不属于福建省而属于广东省。 从历史文化区域的形成来看,南宋淳熙年间(1174—1[89年),福建兴化军 (泊在今莆田市)籍人余崇龟作《贺潮州黄守》四六文称:“眷今占瀛,实望南粤,虽境士有闽广之异,而风俗无潮漳之分”他又在另一处文中写道:“初入五岭,首称一潮。十俗熙熙,有广南福建之语;人文郁郁,自韩公赵德而来。”在闽籍作者看来,当时潮州是两广(岭南)人文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民众语言同呈现出广南路(今广东、广西地)与福建路的特征;潮州和漳州接壤,虽分届广南东路与福建路两个不同的政区,但两地的语言习俗几无差别。《永乐大典》引录《(潮州府)图经志》对潮州风俗文化区作简明精彩的描述,使我们有理由相信,潮汕闽方言区的形成在13—14世纪,至迟不会晚于14世纪中叶: 潮之分域,隶于广,实古闽越地。其言语嗜欲与闽之下四州颇类,广、惠、梅、循操土音以与语,则大半不能译,惟惠之海丰与潮为近,语音不殊,至潮、梅之间,其声习俗又与梅阳之人等。 明代中后期,王十性对潮州的文化地域归属有一段精彩的论述,今已广为人知,云: 潮州为闽越地,自秦始皇属南海郡,遂隶广至今,以形胜风俗所宜,则隶闽者为是.……潮在南支之外,又水自入海,不流广,且既在广界山之外而与汀、漳平壤相接,又无山川之限,其俗之繁华既与漳同,而其语言又与漳、泉二郡通,盖惠作广音而潮作闽音,故曰潮隶闽为是。 而明万历《广东通志》更称潮州“其风气近闽,习尚随之,不独语言相类矣。” 也如琼州籍士大夫邱浚所言:“潮郡与闽境,其风土习俗、语言、嗜好大率相同。以闽士而治潮之人,无以异乎居其家而自临其乡郡也。” 在2006年2月公布的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漳州市共有6个申报项目入选,涉及民间美术、戏曲、曲艺、民间手工技艺等四大类,即漳州木偶头雕刻、漳州布袋木偶戏、锦歌、木版年画、东山歌册、歌仔戏(与厦门共同申报)。其中的“东山歌册”与“锦歌”并列,令人困惑的是:为何同样流行于闽南漳州地区的同一类型说唱曲艺的歌册或称歌仔册一分为二:“锦歌”及“东山歌册”。另一方面,为何只承认福建东山“歌册”,而忽略、撇开“东山歌册”并长期盛行的与诏安、东山唇齿相依的发源地潮汕地区。 学界大体都承认“东山歌册”亦称“潮州歌册”,是一种无器乐伴奏的民间文学的通俗唱本,吟诵者可根据故事情节发展的需要,适时变换曲调节奏,增强艺术感染力。它源于广东潮州,明洪武年间传入福建东山岛,主要分布在东山各乡镇以及云霄、诏安、澎湖列岛以及台湾南部。“东山歌册”之唱本来源潮汕,理所当然是用潮州方言编写的,而非狭义的以厦门话,泉州话、漳州话为代表的闽南方言,但在当地吟唱时是否改用闽南方言之东山方音,笔者尚不确知(候待实地调查)。“东山歌册”实际上就是潮州歌册,流行于漳州南部地区,一如潮剧。近年来,仍有不少东山县的人过来潮汕地区收购旧版歌册。有人声称“东山歌册”“为福建东山独有的地方曲艺”是不符合实情。只是一厢情愿罢了。 在本土的“潮州歌册”榜上无名,显然的解释是广东省潮汕地区汕头、潮州、揭阳三市,还有汕尾市(据笔者调查了解,陆丰甲子等镇至今仍盛行)的文化部门未能意识到其重要性并积极组织申报。 日前,根据笔者初步的了解,潮汕、汕尾地区仍有不少老年妇女能唱歌册(歌仔册),仍保存有不少的旧抄本、旧刻本等待我们去搜集整理。所以建议闽南粤东一同协力搜集“歌册”唱本和流散于社会的口头作品,并做详细的记录、整理,归档保存。 现存潮州歌册种类繁多,最保守的估测,应不下于160种,对现存这些歌册资源的进行大型的收集及整理并扩大流传主要有两次: 1、汕头群艺馆1991年重印的歌册,重新整理,舍残卷不印,仅取其中没有缺卷的140部,计1554卷,油印线装成377册。今潮汕各图书馆多有收藏。 2、近年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影印出版《稀见旧版曲艺曲本丛刊》第一辑“潮州歌册卷”,收入刊印的潮州歌册130种(其中清代126种,民国4种),1460卷, 2000多万字,精装70册。 即如前所述,搜集、保护“东山歌册”应该考虑到潮汕地区。区域割裂会妨碍文化生态区的保护,资料收集的割裂妨碍学术研究。有如在对待广泛流行于闽台粤东的陈三五娘文艺资源上。 据报道,泉州市洛江区政府正在将“陈三五娘”传说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部门计划在陈三故里的朋山岭至河市一带,建造陈三五娘文化公园,当地政府正在谋划陈三故里的文化旅游,让这闽台粤共同文化遗产发扬光大。包括一年一度的元宵夜游灯,可以规划发展成为狂欢节、情人节。陈三五娘的爱情传说要衍生出旅游业。但事实上,广泛流传于闽南、粤东及台湾地区的陈三五娘文学(故事),历久不衰,主人公陈三五娘,籍贯一在泉州,一在潮州,而且戏剧的发生地主要是在五娘的家乡潮州,元宵灯会是发生在潮州城(当然泉、潮习俗非常接近)。如果撒开广东省的潮汕地区是不全面,而介于泉、潮之间的厦门、漳州也是陈三五娘文化存在及其保护不可或缺的一环,如漳州年画、竹马戏即有陈三五娘题材。如果舍弃这些地区也显然是不妥的。而从资料收藏及研究而言,台湾地区是相当重要的,也是做得较为充分的。 海峡两岸文化界、学术界在处理“陈三五娘”资料收集整理及研究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就不尽相同。国内影印本《明本潮州戏文五种》未收入泉州本的顺治、光绪两种《荔枝记》,(广东人民出版社影印本,1985年),而《泉州传统戏曲丛书》第一卷未收入万历潮州本的《荔枝记》。倒是台湾的吴守礼先生把它们一起收录在《明清闽南戏曲四种》中,列为“定静堂丛书”第三函(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78年)。因以“闽南”一词来涵盖“潮州”而招致饶宗颐教授的善意诘难。这些资料及校理成果现在已重新结集排印出版:《明嘉靖刊荔镜记戏文校理》、《明万历刊荔枝记校理》,《清顺治刊荔枝记戏文校理》和《清光绪刊荔枝记成文校理》,列为“闽台方言史资料研究丛刊”第(1、2)、(3)、(6)、(8)种(台北:从宜工作室,2001年12月)。简言之,在保护“陈三五娘”文化资源及收集所有关于:的文艺作品如歌谣、说唱、戏曲、小说、传说等诸种资料上,应该考虑到其流布地域的整体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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