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又添一国家级名片 |
| 副标题:
------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
| 作者:庞磊成 文章来源:潮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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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日报讯 (记者 庞磊成)新年伊始,又一国家级名片落户潮州。记者昨日从市“创园”办获悉:经国家建设部命名,潮州市正式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据了解,国家建设部于2月1日发出《关于命名国家园林城市(城区)的通报》,决定命名石家庄等34个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潮州名列其中。这是自去年6月获得“广东省园林城市”称号后,潮州获得的又一殊荣,成为粤东率先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 自2003年以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围绕山、水做绿的文章,把创园同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紧紧结合起来,通过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全民发动,大力修复历史文化古迹,致力推进园林绿化景观建设,进一步展现历史文化名城的魅力,努力把潮州建设成为“山、水、文、绿、城”园林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有效地改善了人居环境,有力地提升了城市品位,较好地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目前,我市建成区绿地面积1512.99公顷,其中公共绿地面积391.88公顷,绿化覆盖面积1692.21公顷,绿地率36.3%,绿化覆盖率40.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2平方米。 另悉,韩江潮州河段环境整治与滨江景观建设工程,近日被国家建设部授予“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围绕建设最适宜创业发展和居住生活的现代化山水文化园林城市目标,积极开展韩江潮州河段环境整治与滨江景观规划建设,通过对水环境的整治,改善了韩江潮州河段的水生态环境,使韩江潮州市区段再现出湖光山色的秀美风貌。 |
| 文章录入:静致 责任编辑:静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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